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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剂指以药材提取物与适宜的辅料或药材细粉制成颗粒状和块状制剂,分为可溶性或混悬性冲剂。
颗粒剂在生产与贮藏期间均应符合下列有关规定:
一、配制颗粒剂时可加入适宜的辅料、矫味剂、芳香剂和着色剂等。
二、除另有规定外,药材应加工成片或段,按具体品种规定的方法提取,滤过,滤液浓缩至规定相对密度的清膏,加定量辅料或药材细粉,混匀,制成颗粒,干燥。加辅料量一般不超过清膏量的5倍。
三、挥发油应均匀喷入干燥颗粒中,密闭至规定时间。
四、颗粒剂应干燥、颗粒均匀、色泽一致,无吸潮、软化、结块、潮解等现象。
五、除另有规定外,颗粒剂宜密封,置干燥处贮藏
冲剂一般按其溶解性能、形状进行分类。
按溶解性能可分为可溶性冲剂,混悬性冲剂及泡腾冲剂。可溶性冲剂绝大多数为水溶性冲剂,如感冒退热冲剂、板蓝根冲剂等。水溶性冲剂有时同一冲剂又命名为“冲服剂”、“干糖浆”。另 外,还有酒溶性冲剂,如养血愈风酒冲剂。每包冲剂加一定量饮用酒,溶解后即成药酒。混悬性冲剂,如橘红冲剂、复脉冲剂等,加开水呈混悬状服用或吞服。泡腾 冲剂,如山楂泡腾冲剂,其组成中除一般赋形剂外,还含有枸椽酸或酒石酸与适量的碳酸氢钠,遇水时产生二氧化碳气泡。
按成品形状可分为颗粒状冲剂、块状冲剂,以前者应用^多,故冲剂又称为“颗粒剂”。后者是将干燥的颗粒加润滑剂后,经压块机压制成一定重量的块状物,如刺五加冲剂